3月16日,一则“辽宁大连家长吐槽某小学老师点奶茶让学生去拿”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有网友说,师爱生,生敬师,学生帮老师“跑腿”,人之常情,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网友则持反对意见,认为让学生跑腿拿快递,这是老师在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干私活,不妥当;甚至上纲上线,说老师有“奴役”和“剥削”学生之嫌……
师生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中国古代有“师徒如父子”一说,说明师生之间关系是多么地亲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教育,师生关系是一种平等、和谐、亲密的亦师亦友关系。
现实中,这种亲密的师生关系的具体表现,就是师生相互关心、相互爱护,师爱生,生敬师。
毫不避讳的讲,学生帮老师干点力所能及的“私事”,比如取个快递、拿个外卖,让学生对老师产生亲近感,安全感,可以有效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强化学生的“向师心理”,催生学生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有利于于他们正向成长。
我们每个都是曾经的学生,实话实说,相当年,如果为教师“干过私活”“帮过忙”,那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和老师关系就近了一层,就和老师是“一伙”的了,上课发言积极,课生作业认真,考试要争取好成绩,不能给老师丢脸!
现在的孩子也是人,心理上也有这种需求!因此,孩子给老师干点私活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作家毕淑敏写过一篇文章《教会孩子“爱”,是父母最大的福气》,她引导孩子说,“你看妈妈工作那么忙,还要给你洗衣做饭,爸爸在外面挣钱养家,多不容易!他们多么爱你们啊……
“孩子们很漠然地说,那算什么呀!谁让他们当爸爸妈妈呢?也不能白当啊,他们应该的。我以后做了爸爸妈妈也会这样。这难道就是爱吗?爱也太平常了!
“那你们什么时候感到别人是爱你的呢?
“孩子们的回答令人惊异:‘我帮妈妈买醋来着。她看我没打了瓶子,也没洒了醋,就说,闺女能帮妈干活了……我特高兴,从那会儿,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一个女孩说。
‘我爸下班回来,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因为我刚在幼儿园里学了一首歌,词里说的是给妈妈倒水,可我妈还没回来呢,我就先给我爸倒了。我爸只说了一句,好儿子……就流泪了。从那次起,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一个小男孩说。”
毕淑敏为此感叹说:“这就是孩子的逻辑!”
其实,师生关系也是如此。
孩子在学校的主要任务虽然是学习,但更有发展,这个发展其中就包括了师生关系在内。
因此,如果将学生为老师腿拿外卖,解读成为孩子在”为老师打工”,甚至解读成老师随意“支使、奴役,剥削孩子”,那是不懂得教育,将教育理想化、纯粹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
实际上,应该真正应该被谴责的是视频发布者,其发布的动机令人怀疑,其发布的结果非常糟糕,始作俑者者才更应该被谴责!
毋庸置疑,发布者针对的是教师,是想借此事发泄对老师的不满,引发对老师的非议,让人们去指责老师,甚至想借此靠上“师德”规定,给教师来个处分。
从目前当地教育局介入调查来看,或许,视频发布者的目上已经达到。
但是就这样一件小事,即便老师被处分,也只能是个通报,并无关该老师“大局”,不至于毁掉老师的前程,可是,对当事的孩子却有着非常恶劣的影响,甚至将会长期影响着孩子发展,甚至会毁掉孩子一生!
首先,在学里,如果孩子学习成绩等方面较为优秀,很可能被同学们认为其受老师偏爱,成为同学的嫉妒对象,被戴上“马屁精”之类的帽子;而如果孩子学习成绩一般,则可能被认为是其遭老师厌弃,“跑腿”是惩罚,因此被同学嘲笑看不起;无论前者还是后者,该生都会被其他同学有意孤立。
其次,该视频发布到网上,孩子家长、其他学生家长、包括所有熟悉、认识孩子的人,都会对此事有看法,对孩子有“看法”,无论是扬是抑,都免不了对孩子指指点点,“网暴”“唾沫”会令孩子心生不安,心理背上负担、产生阴影,甚至扰乱了正常生活,不利于其成长。
因此,试问该视频发布者,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孩子吗?如果不是,发布这个视频经过孩子同意了吗?经过家长同意了吗?即便是自己的孩子,发布视频时经过孩子同意了吗?
如果以上都不是,那视频发布者就是别有用心,就涉嫌侵权——侵犯个人隐私、侵犯个人肖像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