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财经 陕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予以退税优惠

陕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予以退税优惠

3月2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指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此外,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一季度省级专项资金、产业类专项资金(不含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下达70%,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达到提前下达额度的65%;发挥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作用,争取全年首发募集资金100亿元以上。推动非金融企业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拓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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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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