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财经 浙能燃气两年分红2.5亿元,实控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浙能燃气两年分红2.5亿元,实控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乐居财经王敏2月3日,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更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招股书显示,浙能燃气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天然气,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公司控股股东浙能天然气直接持有发行人71,1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3%;长城燃气、绿能基金分别持股25%、12%。

其中浙能天然气系浙能燃气直接控股股东,长城燃气和绿能基金均为浙能燃气申报上市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浙能集团通过浙能天然气间接控股浙能燃气。浙江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浙能集团90%股权,也是浙能燃气的实际控制人。据悉,目前,浙能集团旗下已有四家上市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2名,任期三年。公司董事长为陈方正,董事兼总经理为周东辉。

据招股书,2021年8月31日,城燃有限(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形式向股东浙能天然气分配股利231,069,100.28元。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形式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股利21,599,575.12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上述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浙能天然气成立于2015年7月20日,浙能天然气主要履行浙能集团天然气板块专业化管理的职能、从事天然气产业相关股权投资管理,并自2022年11月开始开展天然气的上游资源采购及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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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燃气两年分红2.5亿元,实控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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