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财经 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1月31日,据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显示,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清远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扬州城市论坛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