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热点 深圳拟发育儿补贴:生育第三孩累计补贴1.9万元

深圳拟发育儿补贴:生育第三孩累计补贴1.9万元

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公开征求《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

意见稿指出,办法所称育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两种类别。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采取以下发放方式:

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其中,生育补贴采用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进行发放;育儿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每满1周岁发放1次的方式进行发放。

此外,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以下为意见稿原文:

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实现“幼有善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省《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由政府发放的育儿补贴:

(二)计发时间

(三)子女数计算原则

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二、补贴标准

本办法所称育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两种类别。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采取以下发放方式: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各区财政年度预算,市、区财政各承担50%,市级承担部分通过次年体制结算返还。

三、补贴申请和资格确认

(一)申请程序

育儿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原则实施。

(二)资格确认

四、补贴发放

(一)生育补贴。采用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进行发放。申请对象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后,街道办事处在审批次月将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到申请对象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账户中。

(二)育儿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每满1周岁发放1次的方式进行发放。申请对象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后,街道办事处在审批次月将该年度的育儿补贴发放到申请对象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账户中。

五、补贴的变更及终止

(一)户籍在市内迁移的,由迁入户籍所在地发放育儿补贴。

(二)户籍由市外迁入本市的,申请对象在该子女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发放育儿补贴申请。在原户籍地已享受相关育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

(三)户籍迁出本市的,申请对象应当在迁出一个月内向原申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报告,自迁出次月起停止计发育儿补贴。

(三)享受育儿补贴子女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计发育儿补贴。

(四)申请对象需变更发放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账户等相关资料的,持相关变更证明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在“深圳市育儿补贴信息系统”内予以变更并上报。

六、部门职责

(一)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职责

(二)财政部门职责

(三)街道办事处职责

(四)社区(居委会)工作站职责

七、相关责任

(一)育儿补贴发放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对象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实情,骗取或者冒领育儿补贴的,取消其申领资格,由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追回已领取的育儿补贴,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不少网友表示

和高昂的养育成本相比

生育补贴只是杯水车薪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姗姗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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