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热点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2日放寒假 新学期校历发布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2日放寒假 新学期校历发布

12月30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正式发布。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于2023年1月12日放寒假,寒假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5日。学校要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指导学生安排寒假生活。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寒假时间。

综合评定学期成绩。小学、初中、高一年级不组织统一的期末书面考试。小学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初中、高一年级可采用期中成绩加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2023年1月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高二年级和部分高三年级学生参加)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

2023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拟于2023年2月6日(学生2月5日报到)正式开学上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3年6月30日学期结束,初定7月1日放暑假。各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期末考试时间做适当调整。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

扎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在放假前通过召开线上班队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要突出防止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等出现的伤害。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调整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学生“自己是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个人疫情防护知识,守护好师生身体健康;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要关注师生身体健康,开学返校前,做好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的排查工作。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针对学生居家时间较长的特点,通过线下家访、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联系,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要将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苏老师”等省市心理援助热线号码告知学生及家长,提升知晓率,鼓励学生、家长在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参加社会培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各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布置适量的寒假体育作业,帮助孩子养成体育运动习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顾秋萍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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