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热点 金牌月嫂教你坐月子与新生儿护理(金牌月嫂孩子受凉怎么办)

金牌月嫂教你坐月子与新生儿护理(金牌月嫂孩子受凉怎么办)

“金月亮”致新生儿受伤,消费者获3倍赔偿。请阅读并理解边肖编辑的相关内容。

“金月亮”致新生儿受伤,消费者获3倍赔偿。

“金月亮”剪指甲伤新生儿

去年6月,成都的岳女士选择了成都第一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月嫂服务,提前预订了两个月嫂。但服务当天,家政服务公司告诉她,预定的两个农历新年有事来不了,送来了更高级别的金牌农历新年,为她提供服务。

然而,让岳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服务的过程中,这个金牌月嫂并没有具备家政服务应有的基本功。她对催乳方法和抱孩子技术不专业,也没有国家认证的相关专业证书。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月有人用成人指甲钳给才9天大的新生儿剪指甲,导致婴儿掉了一小块带肉的指甲,事后还试图隐瞒真相。

支付赔偿,承担医疗费用。

岳女士大为不满,要求家政服务公司处理。结果,在多次催促下,家政公司只同意承担宝宝的医疗费用,返还已支付的押金1000元,却拒绝了她提出的宝宝身体伤害赔偿、消费者精神赔偿、查看金牌相关等级证书等合理诉求。

随后,岳女士向成都市消协进行了投诉。经查,家政公司提供服务的月子并未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也并非“黄金月子”,而是家政公司自己认定的特殊月子,与岳女士描述的事实相符。成都市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家政公司负责人与消费者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家政公司向岳女士及其婴儿支付赔偿金32140元;家政公司承担岳女士宝宝和手指被割伤后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

成都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家政公司送的月嫂用成人指甲钳剪9天大婴儿的指甲,对婴儿造成身体伤害。根据《消法》第49条,岳女士的赔偿请求在法律上是正当的。同时,《消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款的三倍。在家政公司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服务,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具体情况下,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欺诈”,家政公司应当向岳女士支付合同金额三倍的赔偿金。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金牌月嫂教你坐月子与新生儿护理(金牌月嫂孩子受凉怎么办)

扬州城市论坛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金牌月嫂教你坐月子与新生儿护理(金牌月嫂孩子受凉怎么办)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金牌月嫂教你坐月子与新生儿护理(金牌月嫂孩子受凉怎么办)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