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2-11-13 13:32 |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高级会员
- 积分
- 877
|
入学条件
1.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新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校区施教区为:新都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华山路以南,西至广陵界。)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新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有意向到老校区就读的,可在新校区办理报名手续时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在老校区张榜公布。
③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新校区范围内到樊套小学)。
报名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新校区(黄山路600号)。
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均只需原件)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含户头页、儿童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或其它婚姻证明);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三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 “无房产证明”以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为准,请需要的家庭带齐身份证提前至江都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或自助打印均可,无费用)
(需提供的房产材料对应表)
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8月15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申请到老校区就读的新生,名单在老校区张榜公布,并在老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8日-29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新校区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2.因疫情防控需要,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进入校园,家长和儿童进入校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接受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和当日苏康码。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4.天气炎热,请备好防暑降温物品。
咨询电话
新校区招生期间热线:
0514-86525345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2年7月27日
老 校 区
入学条件
1.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老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老校区施教区为:利民南路及引江路以西,高水河以东,龙城路以北,老通扬运河以南。)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老校区范围内到进修附小)。
报名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老校区(东方红路29号)。
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均只需原件)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含户头页、儿童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或其它婚姻证明);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三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 “无房产证明”以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为准,请需要的家庭带齐身份证提前至江都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或自助打印均可,无费用)
(需提供的房产证明材料对应表)
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8月15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8日-29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老校区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2.因疫情防控需要,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进入校园,家长和儿童进入校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接受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和当日苏康码。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4.天气炎热,请备好防暑降温物品。
咨询电话
老校区招生期间热线:
0514-86554540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2年7月27日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